全省各级青联组织也相继建立并完善,长沙、衡阳、株洲、湘潭、邵阳、岳阳、常德、湘西、张家界、怀化、娄底、益阳、郴州、永州等14个市、州均成立了青年 联合会,省直机关也成立了青年联合会。各市、县青联组织依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活动,制定本地组织和工作细则。
湖南省青年联合会组织机构
湖南省青年联合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体委员会,一般五年一届。全体委员会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委员会和特别邀请的委员组成。每届全体委员会的名 额、分配方案,由上届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每届任期内,如有必要变更委员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决定。全体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 常务委员会行使权力。省青年联合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常务委员会予以调整和增选;常委会下设秘书长1人, 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由常委会任命。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办公会,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事务。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其工作, 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全委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闭会期间,省青联的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处理。省青联根据委员的不同界别,成立界别工作委 员会,在常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的领导下和秘书处的指导下组织本界别委员开展有益于青联和界别工作的活动。